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领 第24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要求,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应对所有排口和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
1.废气评价标准
废气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详见表2。
表2 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和在线监测 |
提取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 |
企业自承担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非甲烷总烃在线实施监测;颗粒物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发酵粉碎机排放口 |
颗粒物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颗粒物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提取粉碎机排放口 |
颗粒物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颗粒物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污水外排井尾气排放口 |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氨气)、硫化氢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臭气浓度每一年监测1次,1年共1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氨(氨气)每年监测1次,1年共1次;硫化氢每年监测1次,1年共1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无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厂界无组织排放南 |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氨气)、硫化氢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氨(氨气)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硫化氢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无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厂界无组织排放北 |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氨气)、硫化氢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氨(氨气)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硫化氢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无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厂界无组织排放东 |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氨气)、硫化氢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氨(氨气)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硫化氢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 |
废气无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厂界无组织排放西 |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氨气)、硫化氢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氨(氨气)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硫化氢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实验室与危废暂存间合并排放口 |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臭气浓度每一年监测1次,1年共1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烘箱1排放口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颗粒物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烘箱2排放口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颗粒物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烘箱3排放口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颗粒物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非甲烷总烃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手工监测 |
实验室1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非甲烷总烃每半年手工监测1次,1年共2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自动监测 |
锅炉烟气排放口1 |
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企业自动监测机构 |
氮氧化物每月监测1次,1年共12次,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每年监测1次,1年共1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自动监测 |
锅炉烟气排放口2 |
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企业自动监测机构 |
氮氧化物每月监测1次,1年共12次,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每年监测1次,1年共1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自动监测 |
锅炉烟气排放口3 |
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企业自动监测机构 |
氮氧化物每月监测1次,1年共12次,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每年监测1次,1年共1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备注 |
监测项目由企业根据环评及验收批复、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监测计划确定 |
废水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详见表3。
表3 废水和水环境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废水集中排放 |
手工监测 |
污水外排井 |
溶解性总固体、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色度、总磷、总氮、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 |
企业自承担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pH值、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每半年监测1次,1年2次;色度、总有机碳、动植物油每年监测1次,1年共1次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 |
备注 |
监测项目由企业根据环评及验收批复、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监测计划确定 |
厂界噪声临近北清路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4 类标准限值,其它方向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限值详见表4。
表4 噪声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厂界噪声东 |
Leq(夜间)、Leq(昼间)、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每季度监测1次,1年共4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厂界噪声西 |
Leq(夜间)、Leq(昼间)、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每季度监测1次,1年共4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厂界噪声北 |
Leq(夜间)、Leq(昼间)、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每季度监测1次,1年共4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厂界噪声南 |
Leq(夜间)、Leq(昼间)、 |
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每季度监测1次,1年共4次 |
完成监测后一周内公布 |